《表2 对照组2和试验组2年龄、妊娠时间比较》

《表2 对照组2和试验组2年龄、妊娠时间比较》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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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肾活血方对抗心磷脂抗体(+)复发性流产患者蜕膜及外周血膜联蛋白A2和Toll样受体4的影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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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选取2015年3月—2016年3月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门诊及住院部治疗的符合研究标准的要求行保胎治疗的ACA(+)RSA患者11例(试验组2),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门诊行正常孕检者13例(对照组2),收集其血清样本,其中试验组2中1例自然流产,对照组2中3例自动退出,未计入统计数据。两组年龄、妊娠时间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纳入标准:(1)年龄22~42岁;(2)妊娠6~8周;(3)试验组2:符合ACA(+)RSA西医诊断标准及肾虚血瘀型RSA中医诊断标准者(诊断标准参见1.1.1);(4)对照组2:正常妊娠于本院门诊进行常规产前检查者;(5)自愿接受并配合研究者。排除标准:同1.1.1。脱落标准:(1)入组后,未按规定剂量服用药物或自行停药者;(2)入组后,发现其他造成RSA确切病因者;(3)治疗过程中,自行退出或拒绝治疗后再次采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