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处方不合理因素分类 (n=203)》
我院2018年不合理处方因素分类见表2。处方不合理项目帕累托图见图1。由表2和图1可知,处方诊断不全、无适应证用药、用法用量不适宜、遴选药品不适宜、未按抗菌药物管理规定这5项累计构成比在20%~80%区间,为A类主要因素;处方用药量超“急三慢七”规定、适应证不适宜这2项累计构成比在80%~90%区间,为B类次要因素;重复给药、其他用药不适宜、联合用药不适宜、无正当理由超说明书用药这4项累计构成比在90%~100%区间,为C类一般因素[4]。
图表编号 | XD0038968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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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4.20 |
作者 | 阮婷婷、贾岩岩、杜华情 |
绘制单位 |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妇产医院(南京市妇幼保健院)药事科、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妇产医院(南京市妇幼保健院)药事科、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妇产医院(南京市妇幼保健院)药事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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