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土壤样品检测结果:旬阳县汞矿区污染综合防治现状及土壤修复》
水样检测结果。分别在竹筒河上游设置对照断面(流域水环境本底值)和竹筒河控制断面(治理区下游1.5km),采样断面河水水样,检测结果,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对水样进行评价,由表可知,对照断面与控制断面水样重金属含量并无差异,两个断面水样p H、镉、铅、砷、锌含量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一类水标准,汞含量达到三类水标准,表明炼汞厂及治理区并未对竹筒河水质造成污染。
图表编号 | XD0038559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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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1.28 |
作者 | 冯轲 |
绘制单位 | 旬阳县环境保护局监测站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