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发电行业全要素生产率离散状况》

《表4 发电行业全要素生产率离散状况》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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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政策、企业全要素生产率与资源配置效应——基于异质性发电企业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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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发电行业离散结果由作者计算得出,制造业离散结果来源于聂辉华等(2011)[21]。

为了更好地观察发电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分布状况,本文计算了不同分位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之比。表4显示,1999年以来火电行业90%分位企业与10%分位企业TFP之比(90/10)为1.7左右,其中在电力体制改革后第一年达到最大值1.8,然后呈现逐年下降趋势,75%分位企业与25%分位企业TFP比值(75/25)维持在1.33左右。水电行业90/10离散程度由2.23下降到至1.83,75/25数值也有所降低。同火电行业类似,水电行业离散程度同样在2004年达到最大值,这是由于国家电力公司拆分后,大量发电企业出现了兼并重组、拆分与退出情况,行政力量的干预打破了原有的市场结构,使得TFP离散程度发生较大变化。为进行横向比较,本文整理了制造业TFP的离散状况。在样本时间段内,制造业企业90/10的比值由2.1下降至2007年的1.55,而火电与水电行业2010年90/10的数值仍高达1.71与1.85,说明依然存在资源误置情况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