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2~3岁、3~6岁联合干预组和康复治疗组治疗3个月后发育商 (DQ) 变化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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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协同家庭对精神发育迟滞患儿早期干预的前瞻性研究》
0~2岁组、2~3岁组、3~6岁组中2个亚组患儿治疗前发育商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0~2岁组、2~3岁组、3~6岁组中2个亚组患儿按不同方案分别治疗3个月,联合干预组患儿发育商评分均较康复治疗组提升明显,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0~2岁组中两个亚组经不同模式治疗3个月后发育商提升水平均明显高于2~3岁组,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2~3岁组中两个亚组经不同模式治疗3个月后发育商提升水平均明显高于3~6岁组,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4。
图表编号 | XD0036061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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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1.10 |
作者 | 张艳敏、高超、段佳丽、韩亮、陈白云、李文霞、张岩、李尉萌 |
绘制单位 | 郑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河南省儿童遗传代谢性疾病重点实验室、郑州儿童医院康复医学科、郑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河南省儿童遗传代谢性疾病重点实验室、郑州儿童医院康复医学科、郑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河南省儿童遗传代谢性疾病重点实验室、郑州儿童医院康复医学科、郑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河南省儿童遗传代谢性疾病重点实验室、郑州儿童医院康复医学科、郑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河南省儿童遗传代谢性疾病重点实验室、郑州儿童医院康复医学科、郑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河南省儿童遗传代谢性疾病重点实验室、郑州儿童医院康复医学科、郑州大学附属儿童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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