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区域养殖用海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养殖用海集约利用的内涵界定,投入和产出是养殖用海集约利用的基本指标;其次养殖用海规模和有效利用程度是集约利用的重要衡量标准;最后近岸海域的生态脆弱性,决定可持续利用是养殖用海集约利用的前提。因此,在进行指标体系设计时,以可持续发展思想为指导,通过借鉴耕地集约利用评价相关理论和设计经验[11-15],结合养殖用海的特征和有关专家的多轮反馈意见,最终从海域利用程度、海域投入强度、海域利用效益、海域利用可持续性4个层面遴选10项指示性强、数据来源可靠的指标来表征区域养殖用海集约利用水平(表1)。
图表编号 | XD0033708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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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1.28 |
作者 | 邢文秀、李飞 |
绘制单位 | 自然资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