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绿色建筑各类评价指标的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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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筑评价新标准中节材条款分析及材料优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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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对于同时具有居住和公共功能的单体建筑,各类评价指标权重取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所对应权重的平均值.当建筑群项目中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面积差距悬殊时,则应按总面积中占绝对多数比例的建筑类型来选取权重.

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从2015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编号为GB/T50378—2014[1],同时废止了2006版GB/T50378—2006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2].对比两个版本的标准能更好地了解并掌握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为绿色建筑的设计、申报以及评价提供参考.相比于2006版标准适用于投入使用一年后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中的办公、商场、旅馆建筑的评价[3],新版适用于民用建筑各主要类型[4]并明确了绿色建筑评价分为设计评价和运行评价,使适用范围更广、评价阶段更清晰.在评价内容方面新版标准分为控制项和评分项,评分项由节地与室外和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施工管理、运营管理7类指标组成.在2006版的基础上新增了“施工管理”类指标[5],更好地实现对建筑全寿命期的覆盖.其中,设计评价时评价指标中的施工管理和运营管理不参与评价[6],运行评价则应包括7类指标.此外,新标准评价指标体系还统一设置加分项,用以鼓励绿色建筑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技术与管理上的创新和提高[7].在评价方法上,旧标准使用项数计数法判定级别,新标准采用分数计数法判定级别[8].考虑到各类指标的重要程度不同,计算总得分时引入了权重.不同建筑设计评价与运行评价各类指标的权重如表1所示[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