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预评价指标体系及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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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研究——以河北省正定县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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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Pi为各土地利用类型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n为土地利用类型数;土地开发率=规划至目标年减少的未利用地/现状未利用地面积;土地整理率=规划至目标年土地整理新增耕地面积/现状耕地面积;土地复垦率=规划至目标年土地复垦面积/现状建设用地面积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对土地资源进行时空上的布局与分配,必然涉及到社会经济、环境及资源等。构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预评价指标体系,一方面要体现综合协调的主导思想,另一方面要使各个指标成为表征环境影响预评价众多指标中最灵敏、最适于量化,内涵丰富的主要指标。为此,预评价指标应反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预评价的主要内涵,达到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的目标;体现普遍适用性的指标又具有地域特征的区域性指标,根据正定县实际选取适用指标,能反映出正定县地处冀中平原的地域特点;指标必须实用,具有可操作性,通过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分析,选择对环境影响较大的,易于从规划方案及相关部门获取的资料与数据[13-16]。结合中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理论与实践,并借鉴国内外有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以及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相关研究成果,构建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预评价指标体系(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