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生态清洁小流域主要评价指标》

《表1 生态清洁小流域主要评价指标》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北京市小流域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治理体系研究》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开展小流域单元的生态调查,摸清山水林田湖草资源环境底数并诊断问题所在,提出治理目标与方向,是确定小流域科学治理与管理途径的重要环节。基于研究与实践成果,在2008年DB 11/T 548《生态清洁小流域技术规范》[1]中,首次提出了小流域调查与评价的体系化方法与标准,将小流域分为坡面、村庄和沟道等3个子单元,分别开展以水土流失和面源污染为核心的坡面调查、以村庄人居环境和污水垃圾等污染源为核心的村庄调查、以沟道水质和生态状况为核心的沟道调查,并建立由指示坡面、村庄和沟道生态状况的13项指标构成的生态清洁小流域评价标准。这套调查与评价方法在北京市得到了大范围的应用,指导了在建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的前期工作,并被外省市借鉴和推广。此后,一些学者和管理者从不同角度细化或扩展了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2-3],主要涉及水、土、生物、人和管理等5个方面,概括这些评价指标为表1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