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研究区土壤重金属含量统计 (n=52)》
由表1可知,0.11、32.91、34.68、61.30、31.35、61.29 mg·kg-1分别为Hg、Cr、Ni、Pb、Cu、Zn的平均值。除Pb外,其余各元素均未超出《国家土壤环境质量》I级标准限值。以新疆土壤背景值为标准,Hg、Ni、Pb、Cu和Zn的超标率分别为0.0 6%、0.08%、0.88%、0.1%和0.04%,Cr未超标,表明该道路土壤中Hg、Ni、Pb、Cu和Zn存在不同水平的聚积,污染区域可能较显著和广泛。土壤Hg、Cr、Ni、Pb、Cu和Zn含量变幅较大,分别在0.01~1.18、10.30~48.40、16.90~47.40、11.00~101.00、24.20~45.50、35.88~113.18 mg·kg-1的范围内变化。伴随着时间与空间不停地推移与扩大,富集水平变化明显,表明存在外源影响的道路土壤污染。
图表编号 | XD0031590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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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5.01 |
作者 | 吴珊珊、孙慧兰、周永超、周玲 |
绘制单位 | 新疆师范大学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新疆师范大学丝绸之路经济带城市发展中心、新疆师范大学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新疆师范大学丝绸之路经济带城市发展中心、新疆师范大学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新疆师范大学丝绸之路经济带城市发展中心、新疆师范大学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新疆师范大学丝绸之路经济带城市发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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