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废旧商品社区服务点需求分析表》
在苏州城区内,原则上每个区设立1个中心分拣站,确有需要在1个辖区内设立2个中心分拣站,或每20至25个废旧商品社区服务点设置1处固定式的废旧商品中心分拣站,每个中心分拣站周边1000米半径范围内不设立新的废旧商品社区服务点。目前,姑苏区内有3处中心分拣站,即元和分拣站、白洋湾中心分拣站和狮山中心分拣站,根据上述原则,可在姑苏区西南、东南分别新建1处中心分拣站,如图4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31344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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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5.10 |
作者 | 高岩 |
绘制单位 | 江苏省工程咨询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