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2007-2016年死亡患儿的死亡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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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2016年极低和超低出生体质量儿921例临床回顾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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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 (%)

死亡主要病因前4位分别为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respiratory distress syndrome,RDS)、重度窒息[2](Apgar评分1 min≤3分,延续至5 min时仍≤5分,或出生时脐动脉血气pH≤7)、新生儿畸形、新生儿肺出血。但市区和周边区县患儿死亡原因的具体构成比不同:市区患儿RDS死亡构成比52.63%(40/76),重度窒息23.68%(18/76),新生儿畸形6.58%(5/76),肺出血5.26%(4/76);周边区县患儿RDS死亡构成比60.82%(104/171),重度窒息28.07%(48/171),新生儿畸形9.36%(16/171),肺出血占7.02%(12/171)。虽然周边区县患儿RDS、重度窒息、新生儿畸形及肺出血的死亡构成比均高于市区,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3 d内死亡的患儿为91例(36.84%),7 d内死亡的患儿为208例(84.21%),≥8 d死亡的患儿为39例(15.79%)。RDS的死亡构成比总体呈下降趋势,由70.00%下降到36.00%,重度窒息的死亡构成比总体亦呈下降趋势,由36.84%下降到20.00%。而新生儿畸形及肺出血的死亡构成比总体呈不断上升趋势,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7、表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