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组患者一般情况比较》
2017年7月~2017年12月在本院住院的患者,2017年7月~2017年9月为对照组,2017年10月~2017年12月为观察组。纳入标准:(1)意识清楚,无认知及沟通障碍;(2)医嘱开具有辅助检查。排除标准:(1)病情危重,生命体征不平稳,不宜外出检查者;(2)视听力差,不能正常交流。2组患者一般情况比较,见表1。2组实施检查宣教的责任护士,均为我科护士,均通过检查相关知识考核,人员相对固定,具有可比性。2组实施陪检的人员为3人轮班,人员固定,均经过专业培训后上岗,掌握辅助检查中的相关注意事项,并有较好的沟通能力。本研究经过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
图表编号 | XD0029752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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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1.01 |
作者 | 吉海燕、陆芹珍、冯莉 |
绘制单位 | 江苏省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江苏省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江苏省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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