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场地地基湿陷性评价成果表》
按照《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 50025—2004)[3]规定对场地黄土地基进行湿陷性评价。评价结果见表2。由表2可知,工程场地为自重湿陷性黄土,地基湿陷等级为Ⅳ级(很严重)。拟建工程为甲类重要水利工程,为挡水建筑物,而黄土湿陷性深度大,超过30m,须采取工程处理措施消除黄土湿陷性,可采用先挖再回填碾压的方法进行工程处理。
图表编号 | XD002926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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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1.05 |
作者 | 黄伟、代常友、王磊 |
绘制单位 | 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