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事故情况下厂房中工作人员不同停留时间时所受有效剂量》
事故情况下,通风速率为5次/h,厂房中工作人员停留时间在10min、30min、1、8h时所受有效剂量列于表2。
图表编号 | XD0027852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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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01 |
作者 | 吴昊坤、郭金森、毕远杰、李传龙 |
绘制单位 | 辐射安全研究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事故情况下,通风速率为5次/h,厂房中工作人员停留时间在10min、30min、1、8h时所受有效剂量列于表2。
图表编号 | XD0027852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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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01 |
作者 | 吴昊坤、郭金森、毕远杰、李传龙 |
绘制单位 | 辐射安全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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