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广东土壤土类规范》
土类采用文献习用名,分成水稻土、黄壤、红壤、赤红壤、砖红壤、火山灰土、石灰(岩)土、紫色土、初骨土、石质土、滨海沙土(风沙土)、山地草甸土、潮土、沼泽土、滨海盐土、酸性硫酸盐土等16个土类;本数据集加工过程中增加了与中国土壤分类与代码(GB17296-2009)[5](简称“国标”)的对照,规范如表1。
图表编号 | XD0027549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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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3.01 |
作者 | 尹春梅、施建平、潘恺、魏文学 |
绘制单位 | 中国科学院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亚热带农业生态过程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桃源农业生态试验站、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中国科学院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亚热带农业生态过程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桃源农业生态试验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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