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QJ 3230-2005中确定关重特性的条件》
●QJ 3230-2005在术语与定义章节注明GJB 190-1986、QJ 892-1985确定的术语适用于本标准,但在6.2.4条确定关键特性和重要特性章节中给出了不同于前3个标准的确定条件,如表3所列,加粗的部分与前3个标准在选定关键特性和重要特性的原则方面不一致。增加的确定条件考虑了采购、工艺及成本等方面因素,如果以GJB 190-1986为参照标准,则编制报告时不应将这些方面考虑为确定条件,具体原因如下:
图表编号 | XD0025613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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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12.01 |
作者 | 白帆、吴燕 |
绘制单位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研究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