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仪器检测限Table 2 Detection limit of experiments》
国际纯粹与应用化学联合会(Iu PAC)于1975年定义检出限为:某特定方法在给定的置信度内可从样品中检出待测物质的最小浓度或量,可表示方法的灵敏度。计算公式为DL=3S/m[8],式中:DL为方法检出限,μg/L;S为标准空白荧光值的标准偏差;m为标准曲线斜率。采用标准空白荧光值的标准偏差计算检出限,考察方法灵敏度。按前述方法制备11个标准空白b1~b11,进行荧光强度测定。由表2可知,仪器检出限为0.0305μg/L。
图表编号 | XD0025008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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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7.30 |
作者 | 李小玉、杨懋勋、郭艳峰、曾静文、杨礼安 |
绘制单位 | 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中山市先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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