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模式》
按照不同类型单位主导的建设模式,可以将我国的新型研发机构分为政府主导、高校主导、科研院所主导、企业主导、社会组织或个人主导5个类型[7],机构的性质包括了事业单位、企业、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等多种(见表1)。这些机构与经济发展紧密结合,通过政府、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不同主体的共同参与,以知识生产和技术创新作为主要工作内容,面向市场提供多样化的创新服务,在创造原创性成果、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创新人才等方面取得越来越突出的成绩。从本质上讲,这些机构“是一种以知识生产和再生产为根本动力的智力活动、经济活动,旨在对原有技术、资金、人员等资源进行整合优化的前提下,实现技术和知识的创新”[8],充分适应科技创新的新特点、新要求。
图表编号 | XD0024970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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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6.08 |
作者 | 陈少毅、吴红斌 |
绘制单位 | 北京大学医学教育研究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