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单项水质分级判据》
式中:Sij为标准指数,即分指数;Cij为污染物i在监测点j的浓度;Csj为污染物i的评价标准值;Sj为第j站位各项污染物的分指数的平均值;n为评价因子的种类数量。对天津市海域采用《海水水质标准》[2]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进行评价。选取了铜、锌、铅、镉、汞、砷6项指标作为评价因子。单项水质分级判据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24403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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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10.20 |
作者 | 张丹娜、王娟娟、李兆千、易伟、王宝峰 |
绘制单位 | 农业部渔业环境及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天津)、农业部渔业环境及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天津)、农业部渔业环境及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天津)、农业部渔业环境及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天津)、农业部渔业环境及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天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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