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沿海11省 (市) 海洋渔业生态经济系统协调度类别》
根据2.3中海洋渔业生态经济系统协调度类型划分标准,可将我国沿海11个省(市)海洋渔业生态经济系统协调度类型为4种类型,分别为相互抑制关系、偏利共生关系—向相互抑制关系转化、偏利共生关系—向相互促进关系转化、相互促进关系。其中,天津、上海、广东的海洋渔业生态经济系统协调度类型属于向相互抑制关系转化的偏利共生关系,河北、辽宁、海南的海洋渔业生态经济系统协调度类型属于向相互促进关系转化的偏利共生关系,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西的海洋渔业生态经济系统协调度类型属于相互促进关系,我国海洋渔业生态经济系统不存在相关抑制关系的协调度类型。具体划分标准见表5。具体来看:
图表编号 | XD0024391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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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4.20 |
作者 | 于谨凯、张同亮 |
绘制单位 | 中国海洋大学经济学院、中国海洋大学经济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