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两组患者肝功能比较[ (±s) , n=40]》
注:与治疗前比较,*P<0.05。
治疗前两组TBIL、ALT、ALB比较均无显著差异(P>0.05),治疗后两组TBIL、ALT较治疗前均显著降低,ALB明显升高(P<0.05),观察组TBIL、ALT均明显比对照组低,ALB明显高于对照组(P<0.05),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23428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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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9.28 |
作者 | 李宁、黎代强、谢碧占 |
绘制单位 | 贺州市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贺州市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贺州市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