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1985—2015年我国转移支付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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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待遇调整的原则及战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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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5年)数据计算而得。

社会保障制度具有缩小城乡差距的功能。然而,我国转移支付制度在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上存在着典型的二元结构。如表2所示,1985-2015年,我国转移支付的核心一直在城镇转移支付上,城乡转移性收入差距则不断扩大:从1985年城镇、农村居民收入差距377.5元,1990年的城乡收入差距1123.4元,直至2015年更是达到2倍之多。在“木桶原理”的指导下,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关键在于不断提高“短板”的发展水平,农村转移支付正是缩小城乡差异的“短板”,因此缩小城乡收入差距需要不断扩大农村转移性收入的规模。同时,在农村转移支付制度中,新农保制度由于受惠人数较多、财政转移支付水平较高使之成为农村转移支付制度中的关键制度安排。由这个分析思路出发,缩小城乡差距需要扩大农村社会保障的转移支付规模,重点要求通过调整新农保养老金待遇提高农村居民转移支付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