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两组治疗前后骨髓抑制指标变化状况对比(±s,n=36)》
注:t1代表治疗前,t2代表治疗后,P1代表治疗前,P2代表治疗后
观察组:在对照组基础上每次化疗后给予参芪扶正注射液(生产厂家: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国药准字:Z19990065),每次1瓶250 ml,qd,连用3~5 d。
图表编号 | XD00228519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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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0.15 |
作者 | 柯丁琳、刘丽、吴思雨、邹学美 |
绘制单位 |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药剂科、茂名市妇幼保健院药剂科、茂名市妇幼保健院药剂科、茂名市妇幼保健院药剂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