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中美两国的种类替代弹性、λ比率和福利测算结果》

《表2 中美两国的种类替代弹性、λ比率和福利测算结果》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中美两国进口种类增长的贸易福利测算及其比较》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数据来源:根据CEPII-BACI数据库数据计算。

采用CEPII-BACI数据库,包括2001-2017年对中国和美国出口的所有经济体。以2001年为基期,根据Bro‐da和Weinstein(2006)的方法,测算2017年中美两国进口种类增加带来的福利效应。采用Feenstra(1994)的方法,估算出的进口产品差异化种类的替代弹性(σg)结果见表2。从中可知,中美两国不同种类间的替代弹性最小值分别为1.34和1.15,符合替代弹性值大于1的假设。从中位数看,中国的替代弹性为3.64,美国是2.23;从平均值看,中国的替代弹性是5.98,美国为3.67。由于中国进口产品种类间的替代弹性高于美国,同时中国进口新产品种类少于美国,表明中国产品间代替的差异性小于美国。根据式(3),替代弹性值(σg)越高,则1/(σg-1)越接近于零,λ比率就越接近于1,结果中国进口种类变化对进口价格指数的影响小于美国。从表2列出的进口产品多样化程度(λ比率)的结果看,中美两国λ比率的中位数分别为0.9696和0.9979,说明进口种类分别增长了3.14%和0.21%,但明显小于表1中用数量衡量的进口种类增长幅度。主要原因在于λ比率计算的是进口份额权重的种类变化,虽然新增进口种类较多,但其进口值占总进口值的比重较小,导致进口种类增长的幅度也小。可见,为了提高消费者的福利水平,不仅要提高进口种类数量,更需要提高产品种类的进口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