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性质与企业性质规模相关性》

《表2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性质与企业性质规模相关性》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PPP项目主体特征对隧道行为的影响——基于改进面板门限模型实证分析》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基于改进面板门限模型,以隧道行为的实施程度为被解释变量,通过资金的占用程度来量化[22],以两权分离度作为核心解释变量,以控制权与现金流权的比值量化[23]。结合我国PPP项目的现实情况和部分研究案例可以发现,在PPP项目中政府与企业的关系越密切,越会通过权力攫取项目的利益。在PPP项目中,地方政府更倾向于选择具有绝对规模和实力的国有企业作为社会资本方,使得国有企业可以通过关系和控制权优势从PPP项目中获得较多利益,实际PPP项目中控制性股东为国有性质且国有性质以及股权占比越突出的社会资本方,通常更有可能借助与政府的关系和权力实施隧道行为。国有企业与政府的权力及关联程度会影响项目的决策,借助政府的关系和权力,国有企业实施隧道行为会损害项目整体和联合体中民营企业的利益[24]。因此,由政企关系引发的隧道行为实质受控制性股东性质及其股权比例两个因素的共同影响,为衡量这两方面共同作用的结果,本文构建政企合作度变量,将控制性股东性质做虚拟变量处理后与控制性股东股权比例之积,作为衡量政企合作程度对隧道行为影响的门限变量之一。为保证面板门限模型回归结果的准确性,检验变量的适用性以及代表性,需对控制性股东性质、控制性股东股权比例以及政企合作度分别进行相关性分析。皮尔逊相关性检验结果显示:控制性股东性质与控制性股东股权比例的皮尔逊相关性系数为0.429,在5%显著性水平下(双侧)强相关;政企合作度对控制性股东性质与控制性股东股权比例的皮尔逊相关性系数分别为0.902和0.690,且均在5%显著性水平下相关(见表1)。因此,控制性股东性质与控制性股东股权比例具有强相关关系,构建的政企合作度变量具有同时替代控制性股东性质与控制性股东股权比例两项变量的属性,属于门限回归的同类变量,故选取政企合作度作为影响隧道行为的门限变量。同时,“重建设,轻运营”现象在我国PPP项目中普遍存在,在大型建设型国企作为社会资本方的实例中尤其明显,拥有较多自主权和一定规模的建设型企业更注重项目在建设阶段的利益而忽略项目的运营和维护,从而降低项目的运营质量,甚至导致项目失败[25]。在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组成的社会资本方联合体中,主营业务为工程建设的国有企业更看重工程建设利润,当工程建设利润满足国有企业的期望时,国有企业将不愿付出更多成本维持项目的运营。而民营企业则相对处于被动状态,项目运营期的收入是民营企业的主要利润来源,国有企业的这种行为使民营企业和联合体的利益受损[26]。可见,上述隧道行为实质受社会资本方主营业务性质和主营业务规模两个因素的共同影响,为衡量两方面的共同作用结果,本文构建企业性质规模变量,将社会资本方主营业务性质做虚拟变量处理后与主营业务收入之积,作为衡量影响上述PPP项目隧道行为的门限变量之一。对社会资本方主营业务性质、主营业务收入以及企业性质规模变量的皮尔逊相关性分析结果显示:主营业务性质与主营业务收入的皮尔逊相关性系数为0.365,在5%显著性水平下(双侧)强相关;企业性质规模变量对主营业务性质与主营业务收入的皮尔逊相关性系数分别为1.000和0.374,且均在5%显著性水平下相关(见表2)。因此,主营业务性质与主营业务收入具有强相关关系,构建的企业性质规模变量具有同时替代主营业务性质与主营业务收入两项变量的属性,属于门限回归的同类变量,故选取企业性质规模变量作为影响隧道行为的门限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