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分析元素的测定条件》
仪器配备准直器有1.0、3.5和8.8 mm三种,由于待测元素在化妆品里占比不大,故采用8.8 mm准直器。具体元素测量条件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227233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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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0.31 |
作者 | 张义丞、赫云灿、许晓菁、牛治燕、陈珊、王利利 |
绘制单位 | 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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