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2组患者治疗前后UPDRS III分项评分比较(±s,分)》
与治疗前比:aP<0.05;与对照组治疗后比:bP<0.05
对治疗前后UPDRS III分项进行评分比较,结果显示,2组治疗后言语表达、面部表情、强直评分与治疗前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而治疗组静止性震颤、手部动作性或姿势性震颤、手指拍打试验、手运动、轮替运动、腿部灵活性、起立、姿势、步态、姿势稳定性、躯体少动评分优于治疗前及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226796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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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9.25 |
作者 | 杨桂芬、汪亚群、方诚冰、叶苏、金继业、寿一洲 |
绘制单位 | 浙江省立同德医院康复医学中心、浙江省立同德医院康复医学中心、浙江省立同德医院康复医学中心、浙江省立同德医院康复医学中心、浙江省立同德医院康复医学中心、浙江省立同德医院康复医学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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