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011—2019年电子数据鉴定领域能力验证情况》

《表2 2011—2019年电子数据鉴定领域能力验证情况》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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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数据鉴定领域能力验证发展状况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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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在电子数据鉴定领域的获得认可的能力验证提供者有两家,分别为: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司鉴院”)和公安部第三研究所下属的上海辰星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以下简称“辰星”)。司鉴院自2009年开始组织的电子数据鉴定领域的能力验证,每年1次1个项目,2020开始增加为每年1次2个项目。该能力验证是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现为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与CNAS共同组织,参加对象主要是经司法行政机关登记管理的司法鉴定机构,也包含来自公安系统的实验室和检察系统的实验室等。从历年数据来看,司鉴院组织的能力验证项目种类较多,覆盖了电子数据的提取、固定与恢复,电子数据真实性(完整性)鉴定,电子数据同一性、相似性鉴定等。辰星自2011年开始组织能力验证项目,每年1次1个项目。该能力验证是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与CNAS共同组织,因此参加对象主要是公安机关网络安全部门的电子数据检验鉴定实验室。2019年,辰星与CNAS合作开展了电子数据鉴定领域的首次国际能力验证项目。目前,辰星所组织的能力验证均为电子数据的提取、固定与恢复。两家能力验证提供者2011—2019年电子数据鉴定领域能力验证的题型如表2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