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青藏高原地区自然保护地类型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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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藏高原地区自然保护地建设现状及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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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为止,青藏高原地区已建成19个国家公园,3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57个省级自然保护区,25个国家湿地公园,38个国家森林公园,10个风景名胜区,15个国家地质公园;其中同地重名的自然保护地有32个,但是它们的分布面积完全不同,因此,共计有196个自然保护地。青藏高原地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占全国的14.81%,湿地公园占全国的2.8%,国家级森林公园占全国的4.3%,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占全国的4.1%,国家地质公园占全国的6.8%。青藏高原地区自然保护地类型在全国所占比例都不高,目前还存在一些生态脆弱区域暂未纳入自然保护地体系中。据国家标准GBPT14523-935《自然保护区类型与级别划分原则》,在全区已有的89个自然保护区中,有森林生态系统类型的自然保护区21个,面积8.9071万km2;荒漠生态系统类型的自然保护区有4个,面积29.7034万km2;内陆湿地和水域生态系统类型的自然保护区有22个,面积17.8813万km2;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37个,面积11.8699万km2;野生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有2个,面积42 km2;地质遗迹类型自然保护区有3个,面积5 605 k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