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熔断器与GDT简单并联后的电涌电流耐受能力》
注:由于各线圈测量的误差,分流后的电流相加并不等于总电流。
由表1可知,额定电流为63 A熔断器的电涌电流耐受能力为17 k A;由表4可知,并联一个20 k A、500 V的气体放电管后,可以将熔断器的电涌电流耐受能力提升到25 k A;由表3可知,额定电流为10 A断路器的电涌电流耐受能力为15 k A;由表5可知,并联一个20 k A、500 V的气体放电管后,可以将断路器的电涌电流耐受能力提升到45 k A。
图表编号 | XD00223165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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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0.25 |
作者 | 陈华晖、沈云新、周歧斌 |
绘制单位 | 上海市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上海市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上海大学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