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城镇化发展水平及其协调发展程度》

《表2 城镇化发展水平及其协调发展程度》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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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测度及其空间格局——以东北三省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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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长春、哈尔滨、大连4个副省级城市的人口、土地、经济、社会、生态城镇化发展水平位居首位,其经济与社会城镇化水平领先,土地与生态城镇化次之,人口城镇化较低。其余城市人口、土地、经济、社会、生态城镇化发展呈现明显的差异性,人口城镇化,鞍山、大庆、营口、吉林、四平与齐齐哈尔的发展水平仅次于沈长哈大;土地城镇化,黑河、双鸭山、葫芦岛、本溪、鹤岗、白山、七台河、伊春最为滞后;经济城镇化,大庆、鞍山、吉林、营口、抚顺、锦州高于其它地级市;社会城镇化,大庆、吉林、锦州、鞍山、绥化与齐齐哈尔质量较高;生态城镇化,鸡西、四平、鞍山、鹤岗、通化、白山质量不高(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