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城镇化发展水平及其协调发展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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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测度及其空间格局——以东北三省为例》
沈阳、长春、哈尔滨、大连4个副省级城市的人口、土地、经济、社会、生态城镇化发展水平位居首位,其经济与社会城镇化水平领先,土地与生态城镇化次之,人口城镇化较低。其余城市人口、土地、经济、社会、生态城镇化发展呈现明显的差异性,人口城镇化,鞍山、大庆、营口、吉林、四平与齐齐哈尔的发展水平仅次于沈长哈大;土地城镇化,黑河、双鸭山、葫芦岛、本溪、鹤岗、白山、七台河、伊春最为滞后;经济城镇化,大庆、鞍山、吉林、营口、抚顺、锦州高于其它地级市;社会城镇化,大庆、吉林、锦州、鞍山、绥化与齐齐哈尔质量较高;生态城镇化,鸡西、四平、鞍山、鹤岗、通化、白山质量不高(表2)。
图表编号 | XD00222515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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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8.25 |
作者 | 南瑞江、李雪涛、陈迪芳 |
绘制单位 |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