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018-2019年IPO审计报告关键审计事项涉及会计期间分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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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审计报告关键审计事项披露变化探析——基于IPO公司实施新审计报告准则两年以来的经验数据对比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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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频率=数量/关键审计事项的总数(即2018年为157、2019年为395,两年合计为552)

在IPO审计报告中,注册会计师可以将在不同会计期间披露的相同关键审计事项合并在同一事项下予以列示,并相应地标明该事项所适用的具体期间。为此,本文按照每一个关键审计事项所涉及会计期间统计事项数据,以分析注册会计师在IPO审计过程中重点关注哪一个会计期间。表2统计显示,就两年合计情况来看,首先,涉及IPO前一个会计年度的事项数量最多,达到480个,频率为86.96%,这意味着在所有的关键审计事项中,约有86.96%的事项涉及IPO前一个会计期间的相关财务事项,这也从另外一个侧面反映了注册会计师对公司IPO前的第一个会计期间投入最多的审计资源;其次,注册会计师第二关注的年份是IPO前的第二个会计期间,但对IPO当年的财务事项也给了相当大关注,尽管其频率只有41.67%,低于IPO前的第二个会计期间的频率(65.40%),但是IPO当年所涉及的会计期间往往不是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最后,给予关注程度最低的是IPO前第三年会计期间的相关财务事项。相比较2018年,2019年注册会计师对IPO前一个会计期间的关注程度有所提高,而对IPO当年关注程度变化不大。此外,由于2018年IPO审计时,注册会计师对2016年及其之前会计期间自愿适用新审计报告准则,2018年IPO审计报告涉及前二年及前三年的事项数量明显偏少,也显著小于2019年IPO审计报告中的相应会计期间的数量,这说明注册会计师自愿性披露的意愿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