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深圳海域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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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域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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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海洋资源配置和海洋生态环境纳污之间平衡与协调关系,海洋资源环境承载力的内涵包括两个层面:一是海洋的自我维持与自我调节能力,表现为海洋资源的可持续供给能力与海洋生态环境支撑能力,此为海洋资源环境承载力的承压部分,对应的指标为承压指标;二是人类社会及海洋产业规模或沿海社会经济系统的发展能力,此为海洋资源环境承载力的压力部分,对应的指标为压力指标。而狄乾斌[11]在其论文《海域承载力的理论、方法与实证研究—以辽宁海域为例》中构建了海域承载力指标体系,从人类经济活动、海洋自然资源储备及海洋环境容量3方面,分别设计压力类、承压类和区域交流类3类评价指标。压力类指标反映海洋面临人类开发承受的压力状况;承压类指标表示海洋现实状况以及人类开发的潜在承载力;区域交流类指标反映在人流、物流、信息等不同因素作用下海洋承载力的变化状况。本研究以此为基础,经实地调研及多重共线性分析、主成分分析等方法,基于指标独立性、代表性、可操作性等原则,并结合专家咨询的方式,最终选取了7类、22项指标对深圳市海洋资源环境承载力进行较为全面的分析评价(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