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各清单商品的可替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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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华加征关税排除机制对产业链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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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清单2的完整税号排除商品只有1个,特殊性过强,所以使用全部排除产品HTS-10位税号估算。数据来源: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网站,https://dataweb.usitc.gov/[2020-05-30]。

首先,获排除商品是否寻求中国以外的商品替代来源面临困难,也即获排除商品是否更为依赖中国。这一标准在审批过程中尤为重要,只要企业可以在美国或者中国以外的第三国找到替代商品来源,这一排除加征关税申请通常会被拒绝。美国希望通过这一标准,实现降低对华贸易逆差、引导全球产业链去中国化的战略目标。美国自中国进口该种商品占美国从全世界进口该种商品的比例,可粗略地描述美国该商品对中国的依赖程度。进口占比越高,通常来讲,该商品对中国的依赖程度就越高。本文使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公布的HTS-10位编码进口数据,计算了各清单HTS-10位编码商品的自中国进口占自世界进口的比例,并将其均值展示在表2中。以清单1来看,在加征关税之前的2017年,其全部商品自中国进口占比的均值为14.8%,而获得排除商品的这一均值为27.9%,这说明整体来看,获排除商品确实比未获排除商品对中国的依赖程度更高;而获得排除延期商品的自中国进口占比更是达到了37.6%,这说明获排除延期商品确实寻求中国以外商品替代来源更为困难。美国进口的替代困难这一排除决策规律在清单2、3和4A中都是成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