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乌鲁木齐某污灌区农田土壤多环芳烃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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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污灌区土壤中多环芳烃形态分析及风险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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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ND”:未检出;“-”:无对应值。(萘(Nap),苊烯(Acy),苊(Ace),芴(Flo),菲(Phe),蒽(Ant),荧蒽(Fla),芘(Pyr),苯并(a)蒽(Baa),苯屈(Chr),苯并(b)荧蒽(Bbf),苯并(k)荧蒽(Bkf),苯并(a)芘(Bap),二苯并(a,h)蒽(Daa),苯并(g

该污灌区土壤中16种优先控制PAHs各单体含量、不同环数含量、总含量、7种致癌性PAHs含量以及超标率如表1所示。从表1可以看出,除了Acy、Inp未检出外,其它14种单体PAHs均有检出。16种PAHs的总含量范围为8 720.37~10 926.22 ng/g,平均值为9 992.33 ng/g。根据《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农用地土壤中Bap污染风险筛选值为550 ng/g,而本污灌区土壤中强致癌物(Bap)单体的含量在869.83~1 017.05 ng/g,平均值为921.71 ng/g,超标率为100%,最大超标倍数为0.85倍,表明本污灌区土壤中PAHs对人体具有一定的致癌风险。从单体含量以及总含量标准差来看,Nap、Phe、Ant、Baa、Daa等单体含量的极差较大,表明各单体间具有较大的空间差异性。本研究区土壤中不同PAHs环数含量对比:3环>5环>4环>6环>2环,其中,2~3环PAHs占总含量的53.96%,表明污染来源为煤和石油等化石燃料的不完全燃烧[19]。参照Maliszewska等[20]提出的污染等级分类,将土壤PAHs污染划分为4种水平,即无污染(<200 ng/g)、轻微污染(200~600 ng/g)、中等污染(600~1 000 ng/g)和严重污染(>1 000 ng/g)。本研究区土壤8个点位均处于严重污染水平,环境监管部门应实施有效的措施,避免产生更严重的环境问题和人体健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