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患儿一般资料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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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丁胺醇预先吸入给药对肺炎支原体肺炎患儿纤维支气管镜灌洗术中气道不良反应的影响》
选取本院2019年9-11月于本院两江院区行纤支镜检查的100例患儿作为研究对象,研究中无退出病例,以随机数字表法分为对照组和处理组,每组各50例,比较两组患儿的年龄、体重、性别,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见表1。纳入标准:(1)符合《诸福棠实用儿科学》中关于肺炎支原体肺炎相关诊断条项[7]。(2)病情处于急性期,呼吸道痰液PCR检查提示肺炎支原体阳性。(3)近期无呼吸道手术史,未进行纤支镜检查及治疗。(4)无心、肝、肾等重要脏器的损伤,无其他系统性疾病,无严重精神和认知障碍。排除标准:(1)患儿合并严重呼吸衰竭和心力衰竭,需不间断吸氧或者其他辅助通气方式支持治疗。(2)患儿或患儿家属临时要求退出研究。退出标准:术中发生呼吸心跳骤停,或治疗过程中发生药物过敏者。本研究经本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批准文号:(2019)年伦审(研)第(194)号,中国临床试验注册中心注册号为ChiCTR1900025281]。患儿法定监护人均已签署知情同意书。
图表编号 | XD00219554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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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9.14 |
作者 | 茹雪、徐颖、刘立飞、刘巍、谭延哲 |
绘制单位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麻醉科、儿童发育疾病研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儿童健康与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儿童发育重大疾病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儿科学重庆市重点实验室、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麻醉科、儿童发育疾病研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儿童健康与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儿童发育重大疾病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儿科学重庆市重点实验室、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麻醉科、儿童发育疾病研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儿童健康与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儿童发育重大疾病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儿科学重庆市重点实验室、重庆医科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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