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河北省各市危废产生情况》
目前河北省6家水泥企业可处置危废种类涉及28大类。表1中所列的主要危废种类中,不能用于水泥窑协同处置的有含铬废物(HW21)、含铜废物(HW22)、含锌废物(HW23)和含铅废物(HW31)。其余11类均可用于协同处置,包括医药废物(HW02)、农药废物(HW04)、废矿物油(HW08)、废乳化液(HW09)、精(蒸)馏残渣(HW11)、料涂料废物(HW12)、表面处理废物(HW17)、焚烧残渣(HW18)、废酸(HW34)、有机氰化物(HW38)和含酚废物(HW39),共62.73万t,占河北省危废总量的83.36%。图1所示的10类主要危废均可用于水泥窑协同处置,可用于协同处置的危废量为70.06万t,占河北省危废总量的93.1%。但目前河北省水泥窑协同处置能力只有13.8万t,仅占河北省危废利用处置能力的5.4%,利用处置能力差距悬殊。
图表编号 | XD00219165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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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9.15 |
作者 | 杨郁、徐铁兵、王宏亮、陈雨 |
绘制单位 | 河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