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少数民族省际流动人口的流向》
资料来源:2016年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
追求经济目标是人口迁移流动的根本原因[9],为了科学反映我国不同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国家统计局将我国的经济区域划分为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四大地区,其中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共计10个省市,是我国经济、教育等方面最发达的地区,也是目前流动人口的主要流入地区。根据人口迁移的推-拉理论[10],在分析人口迁移流动时,除了探讨流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公共服务设施等拉力因素,也要考虑到流动人口本身的个人条件因素,而许多少数民族在语言交流、风俗习惯、生活方式等多方面都有自身的鲜明特点,因此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状况有着明显的特殊性,应当进行独立的分析和探讨。2010年我国少数民族省际流动总人口为487.18万人,其中流入东部地区的共计386.29万人,占比高达79.29%[11],这说明我国少数民族省际流动人口主要流向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统计2016年中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整体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占比前10位的省份中除辽宁和浙江外都为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但是省际流动人口占前10位的省份中除西藏、青海和新疆外都为东部地区省份,其中浙江(8.97%)和广东(5.76%)两省是少数民族省际流动人口在东部地区的主要流入地,详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218810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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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2.01 |
作者 | 孙茂伟、沈思 |
绘制单位 | 中央民族大学理学院、中央民族大学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