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我国各个时期生态修复开展区域》
随着生态修复理论体系的完善,对生态修复空间的认知也在不断改变(表3)。具体来说,生态修复的尺度主要从早期的单一小尺度,逐渐向区域、国家尺度转变。我国比较早的生态修复工作可以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的黄土高原的水土流失治理、1978年开始实行的三北工程、2000年的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等。早期的生态修复工作是一种“就事论事”式的修复[44],哪里生态问题严重就修复哪里,仅仅从较小的尺度开展修复工作,未能考虑到区域乃至国家尺度的整体生态状况。
图表编号 | XD00218067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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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2.28 |
作者 | 许闯胜、刘伟、宋伟、李寒 |
绘制单位 |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江苏省水利科教中心、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大学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