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管理前后两组哮喘发作次数、急诊次数及住院次数比较(±s,次/年)》
注:与本组管理前比较,aP<0.05;与对照组管理后比较,bP<0.05
管理前,两组哮喘发作次数、急诊次数及住院次数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管理后,两组哮喘患儿哮喘发作次数、急诊次数、住院次数均较管理前减少,且管理组哮喘发作次数(1.49±1.23)次/年、急诊次数(0.84±0.82)次/年、住院次数(0.31±0.13)次/年,均少于对照组的(2.97±1.28)、(1.89±1.15)、(0.89±0.42)次/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217634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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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2.28 |
作者 | 伍亚辉、刘芳、唐小军、赵宇华、梅峻、蒋琴芬、刘盛华、陈苹苹、王丹 |
绘制单位 | 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儿科、上海市东方医院、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儿科、上海市东方医院、上海市东方医院、上海市东方医院、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儿科、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儿科、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儿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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