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各市(州)农业碳排放效率及其增长源泉比较》
各市(州)农业碳排放效率取其2011—2017年的均值
接下来,测算湖北省15个市(州)农业碳排放效率如表3所示。从中不难发现,有8个地区农业碳排放综合效率均值高于1.0,且以武汉最高,达到了1.584;与此对应,其他7个地区综合效率均值低于1.0,且以荆门最低,仅为0.803。结合农业碳排放效率数值差异可将15个市(州)划分为3个组别,即高速增长、低速增长以及下降组。其中,“高速组”包含武汉、宜昌、孝感、随州等4地,其农业碳排放综合效率均在1.10以上。独特的产业结构特点是促使各地效率较高的关键动因,比如武汉经济作物种植比重较高客观提升了其经济产出水平,各地畜牧业占比相对较小或者水稻种植规模偏低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碳排放量。“低速组”包含襄阳、黄冈、仙桃、天门等4地,其农业碳排放综合效率均在1.05以下。黄冈虽为农业大市,但受制于平原面积较少,致使其农业附加值相对较低;襄阳农业产出水平总体尚可,但过高的农用物资投入导致其碳排放量居高不下;仙桃、天门均为省直管县级市,总体处于高排放、高产出状态。“下降组”包含黄石、十堰、荆门、荆州、咸宁、恩施、潜江等6市1州,其农业碳排放综合效率均在1.0以下。其中十堰、恩施以山区地形为主,农业产出水平较低且碳排放处于较高水平,由此导致碳排放效率较低;余下4地主要坐落于平原地区,农作物以水稻种植为主,经济价值较为一般却引发了较高的碳排放量,客观上导致各自碳排放效率较低。
图表编号 | XD00217315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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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2.16 |
作者 | 田云、王梦晨 |
绘制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