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政策实施时间对企业环境绩效与创新绩效的影响》
注:*P<0.1,**P<0.05,***P<0.01;括号内标准误;a.截尾处理后的回归结果。
本研究采用了动态双重差分方法,克服了不同城市实施绿色产业政策时间不一致的问题。如表5所示,对于环境绩效(COD_DI)来看,实验组与对照组在绿色政策实施前,并不存在显著性差异;在实施后第一年(D1ft),实验组与对照组之间的环境绩效没有出现显著差异,政策实施以后第二年与第三年,受到政策冲击的企业的排污强度开始显著低于未受到政策冲击的企业。根据Lütkenhorst等[20]研究,由于绿色产业政策与单纯环境规制并不相同,不是以关停为主要手段,而是通过推广清洁生产的设备,逐步替换落后产能,实现环境绩效的持续提升。这意味着绿色产业政策所导致的环境绩效提升并非立竿见影的效果,而是一个长期稳定的变革,与本研究结果相符合;而从专利累积申请量指标(Patents)变化情况来看,在绿色产业政策实施前,实验组与对照组的企业之间并没有显著的绩效差别,但是随着绿色产业政策的实施,受到政策冲击的观测样本在专利累积申请量方面有显著提升。这表明绿色产业政策可能是通过提升了企业的创新能力改善了企业的环境绩效。
图表编号 | XD00216311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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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1.01 |
作者 | 陈璐怡、周蓉、钟文沁、王丹、周源、薛澜 |
绘制单位 |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中国工程院、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清华大学车辆与运载学院、北京化工大学化学工程学院、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