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08-2020年江西各地综合减灾示范单位创建数量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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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综合减灾示范单位创建实践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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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江西省情况来看,按照国家减灾委员会统一部署,全省将综合减灾示范单位创建作为夯实基层综合减灾能力的重要抓手狠抓落实、持续推进、逐步完善,主要做到“三个率先”。一是率先建立了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创”机制。2011年,在创建全国及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工作基础上,指导全省11个设区市组织开展了“市级、县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多层级梯次创建、形成完整工作体系。二是率先形成了社区、乡镇和县“三级同创”工作体系。2016年,省民政厅印发《江西省综合减灾示范乡镇(街道)创建管理办法(试行)》《江西省综合减灾示范乡镇(街道)标准(试行)》《江西省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创建管理办法(试行)》等系列文件,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同步部署、联动创建。三是率先开展了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工作。2019年,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工作座谈会在大余召开,大余县被列为首批13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试点单位之一。截至目前,全省共创建国家级示范社区540个、省级示范县6个、省级示范乡镇66个、省级示范社区93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