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水土保持减水量统计》
根据相关规范,水土保持减水、减沙量计算结果见表4、表5,表中减水、减沙定额来源于文献[3]。由表4、表5可知,项目区水土保持减水量在项目实施前后由每年4 461.01万m3增加到4 813.74万m3,增加了352.73万m3;同时,减沙量由每年1 161.96万t增加到1 253.83万t,增加了91.87万t。根据式(1),项目区年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增加了1 652.50万元(表6,平均边际成本按0.85元/m3计算)。
图表编号 | XD0021576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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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8.01 |
作者 | 彭蕾 |
绘制单位 | 甘肃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