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两组精神健康评分、躯体功能评分比较(分,±s)》
注:与本组护理前比较,a为P<0.05;与对照组护理后比较,b为P<0.05
观察组精神健康评分低于对照组和本组护理前,躯体功能评分高于对照组和本组护理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215455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1.03.01 |
作者 | 郑瑛 |
绘制单位 | 西平县人民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注:与本组护理前比较,a为P<0.05;与对照组护理后比较,b为P<0.05
观察组精神健康评分低于对照组和本组护理前,躯体功能评分高于对照组和本组护理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215455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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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3.01 |
作者 | 郑瑛 |
绘制单位 | 西平县人民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