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分栏时的体重分界点》
明确“骨架发育”始于早期阶段,4周前采取周中称重(2周中和3周中),确保4周体重达到标准。育成期不同阶段的周增重应符合要求。通过分栏饲养调整体重,在大多数情况下,鸡群的变异系数在12%左右时就应进行分栏,根据变异系数将鸡群按体重大中小分成2~3栏,每一鸡群的临界体重如表3。分栏后每栏的变异系数应小于8%。4周时如果鸡群的平均与标准体重相差90 g以上应进行纠正,将鸡群按照不同的平均体重分成2~3栏饲养。4周体重超标准100 g时,应调整周增重每周比标准少20 g,在10周时达到标准体重;低100 g时,应调整周增重每周比标准多20 g,在10周时达到标准体重。10周体重超标准100 g时,应调整周增重每周比标准少20 g,在15周时达到标准体重;低100 g时,应调整周增重每周比标准多20 g,15周时达到标准。15周体重超标准100 g时,应保持标准周增重不变,在24周时保持比标准体重超100 g;低100 g时,应调整周增重每周比标准多20 g,20周时达到标准。20周体重超标准100 g时,应保持标准周增重不变,在24周时保持比标准体重超100 g;低100 g时,应保持标准周增重不变,在24周时体重比标准小,可以适当推迟加光。经验告知,体重每低50 g,在恢复到正常加料水平之前,每只鸡每天需额外增加54 k J的能量,才能在1周内恢复到标准体重。无论如何分栏,分栏后各栏的饲养密度应保持一致,栏间的隔网应便于移动和固定,能及时调整各栏的大小,确保其饲养密度、喂料和饮水位置基本一致;同时隔网应坚固,进出各栏的门应便于开关,防止鸡串栏,以保持各栏鸡数的准确。
图表编号 | XD00214648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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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11.05 |
作者 | 陈合强 |
绘制单位 | 江苏京海禽业集团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