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组患者治疗前后抑郁症状评分对比(±s,分)》
注:t、P为2组组内比较检验值,t1、P1为2组治疗前比较检验值,t2、P2为2组治疗后比较检验值
2组治疗前抑郁症状评分无显著差异(P>0.05);治疗12周后,2组抑郁症状评分均有所降低,且观察组自杀倾向、兴趣减退、情绪低下、睡眠障碍、焦虑暴躁评分均明显低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214027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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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2.01 |
作者 | 韩慧茹、杨海、刘妍君 |
绘制单位 | 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