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两组患者就诊前发病时间比较(耳)》
选择我科2017年2月~2020年5月收治入院的按照诊疗计划顺利完成治疗的82例平坦下降型突发性聋患者。平坦下降型突发性聋的诊断标准[1]:(1)72小时内突然发生的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2)至少在相邻的两个频率听力下降≥20d B HL;(3)未发现明确病因;(4)所有频率听力均下降,250~8000Hz平均听阈≤80d B HL。其中单侧聋76例(占92.7%),双侧聋6例(占7.3%),结合患者个人治疗意愿分成观察组和对照组。分组标准:(1)符合平坦下降型突发性聋的诊断;(2)按照自愿原则,知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3)同意接受针灸治疗者归为观察组,不同意接受针灸治疗者归为对照组;(4)中途退出治疗者予以剔除。其中观察组45例,男27例,女18例,单耳聋42例,双耳聋3例,年龄24~62岁,平均46.5岁;对照组37例,男21例,女16例,单侧聋34例,双侧聋3例,年龄22~65岁,平均46.4岁。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无显著差异,具有可比性。按照耳聋程度分级标准[3],对88耳平坦下降型突发性聋采用非重度(≤70d B)和重度(>70d B)耳聋的听力损失程度进行划分,两组患者在听力损失程度及就诊前发病时间比较无显著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见表1及表2。
图表编号 | XD00213716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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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2.18 |
作者 | 孙永明、吴华、郑建华 |
绘制单位 | 厦门大学附属成功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第七十三集团军医院)耳鼻喉科、厦门大学附属成功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第七十三集团军医院)耳鼻喉科、厦门大学附属成功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第七十三集团军医院)耳鼻喉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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