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加样回收率试验结果》
称取4号粉末0.100 0 g,共6份,分别加入“2.1.1”项下对照溶液5 m L,置于50 m L锥形瓶中,用甲醇定容至刻度,超声提取1 h后过0.45μm微孔滤膜,取续滤液,按“2.2”项下色谱条件测定,计算回收率为95.4%,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213347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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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1.01 |
作者 | 孙辑凯、张梅娟、张宏莲、李宏铃、董巍 |
绘制单位 | 齐齐哈尔医学院药学院、齐齐哈尔大学生命科学院、齐齐哈尔医学院药学院、齐齐哈尔医学院药学院、齐齐哈尔医学院药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